Avoiding Investment Fraud in Your Faith-Based Community – Investor Alert
避免在您基於信仰的社區内受到投資詐騙 –投資者警示
2019年11月1日
SEC下設的Office of Investor Education and Advocacy投資者教育與宣傳辦公室及Retail Strategy Task Force 零售戰略工作小組 發出此警示,以幫助投資者保護自己及其社區免受針對有共同信仰成員的欺詐行為。
具有共同點是開始交談並贏得某人信任的好方法。當某人似乎分享您的信念及價值觀時,您信任此人的可能性更高。然而有時,詐騙分子試圖利用這種信任來針對有信仰的人——詐騙分子甚至可能(或假裝)是他們試圖欺騙的團體的成員。我們提醒您警惕投資詐騙,甚至在您基於信仰的社區内。
在 SEC v. John Henderson and Global Leadership Resources LLC一案中,SEC指控一家位於伊利諾伊州的公司及其創始人、總裁兼首席執行官在針對基督教投資者的證券發行中做出虛假、誤導性陳述。根據SEC的投訴,該發行詐騙案的對象是與一所基督教學院、基督教教堂以及與該公司首席執行官有關聯的其它宗教機構内的個人,包括他通過利用衆多宗教人士創建的一所教堂。
犯罪分子既針對廣汎基礎的社區(比如,有特定宗教信仰的人),也針對較小的團體(比如,參加同一座清真寺、教堂或猶太教堂的人)。有些騙局甚至招募團體領導人來傳播有關該計劃的消息。這些領導人可能沒有意識到“投資”事實上是一個騙局。也就是説,他們本人也有可能是受害人。
您可能很難相信跟您擁有相同信仰及價值觀的人會試圖欺騙您。但是,這種情況一旦發生,可能造成巨大的损失。以下是一些幫助您及您基於信仰的社區的其他成員避免成爲詐騙受害人的小竅門。
- 知道您正在跟誰打交道。即使您認識正對您發出投資邀請的人(無論您本人認識這個人或通過其在您所在宗教組織擔任的職務而認識的),您必須確定這個人是注冊的投資專業人士。您應通過 Investor.gov 提供的免費搜索工具對任何投資專業人士進行背景調查(如果可能的話,使用這個人的合法姓名)。如果這個人並不持照,我們特此提醒您,請您務必小心——我們處理的大多數投資詐騙案涉及無照人員。 您還可以使用 SEC Action Lookup - Individuals (SALI) database 數據庫查看這個人是否已經受過SEC處分,或對這個人進行簡單的互聯網新聞搜索。
- 了解他們在推銷什麽. 如果有人向您推薦某一投資產品,請務必獲得更多相關信息。如果您無法獲得任何書面資料,請您不要相信這個投資“機會”。詐騙分子通常不願意提供書面資料。
- 避免“令人難以置信”的投資“機會”。 不要相信那些承諾豐厚利潤或“保證” 回報的投資“機會”。他們很可能是騙局。當心那些聲稱無風險的投資“機會”。所有投資機會都帶有風險。無風險的快速且高投資回報的承諾都是典型的騙局跡象。
- 不要匆忙做決定。 在您決定投資之前請務必調查這個投資“機會”。尤其是如果有人告訴您說他們“沒時間”寫下投資細節的話,您應持懷疑態度。信譽良好的投資專業人士不會對您施加壓力,讓您馬上就買。
懷疑您熟悉且信任的人可能會讓你感到不自在,特別在他們是您基於信仰的社區成員的情況下——但是,您應牢記的是這關係您的金錢。您還應記住有時候,試圖向您推銷投資產品的人本身也是不知情的受害人。如果您懷疑某一投資“機會”是騙局的話,請遠離“該機會”,並向我們報告:
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 – SEC 投訴表
(https://www.sec.gov/complaint/select.shtml)
其它信息
SEC 指控牧師欺詐退休人員 (SEC Charges Pastor With Defrauding Retirees)
SEC指控有名牧師、理財規劃師涉入欺詐老年人的騙局 (SEC Charges Prominent Pastor, Financial Planner in Scheme to Defraud Elderly Investors)
- 聯邦貿易委員會 (Federal Trade Commission) – FTC投訴助理
(https://www.ftccomplaintassistant.gov/#crnt&panel1-1) - 消費者金融保護局 (Consumer Financial Protection Bureau)– CFPB投訴網頁
(https://www.consumerfinance.gov/complaint/)
阻止您所在社區的親和欺詐(Stopping Affinity Fraud in Your Community)
本警示代表Office of Investor Education and Advocacy及Retail Strategy Task Force工作人員的意見。這并不是 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證券交易委員會,簡稱 “委員會” 的一項規章、制度或聲明。本委員會并沒有贊同或反對其内容。與所有工作人員聲明一樣,本警示并不具備法律效力或法律效應:其并不更改或修改適用法律,也沒有對任何人形成新的或額外的義務。